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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农民守着宅基地猴年马月才能发财?别指望了!

2017-05-26 农地圈 农地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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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圈开篇语:

农民对农村宅基地的升值期忘是不是一厢情愿?农村宅基地大幅升值具备可能性吗?本篇尝试性的做一些粗略分析。更详细的分析待后续推出。


随着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推进。很多农民和城里人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升值抱有较大的期望。当然了这种期望肯定是有一定依据。毕竟十八大三中全会已经说了要保障并赋予农民的财产权。

一、花有意流水无情,农村宅基地升值是不是农民的单相思?

农民的很多沉淀的财产都沉积到了宅基地上。过去由于政策对宅基地的限制,导致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被低估。随着农村产权改革的推进(土地确权、土地流转、三权分置等),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的这个开展,很多农民对于农村宅基地升值抱有巨大的期待。

这种期待显然是有比较多的依据的。比如十八大就提出要赋予农民财产权。但是在农地圈看来,如何理解赋予农民财产权才是最重要的。对此农地圈单门写过一篇文章来解释赋予农民财产权的具体含义。感兴趣的可以去搜历史文章。

二、农地圈眼里农村宅基地的三个财产权。

1、自由流转(洗洗睡吧)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范围实际上市场上抱有巨大的期待。宅基地的交易或者流转能否超过村集体这个范围,市场上有大笔的钱,在蠢蠢欲动,急不可待。

2、可以抵押(自相矛盾,你想得美)

农村宅基地的金融属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是否可以抵押。但是由于农村宅基地的处置权利受到约束,实际上农村宅基地的抵押开展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违约了,根本就处置不了(多方面的原因,后期详细会讲。)。

3、能够出租(大门逐渐敞开,问题是你在院里吗?)

一号文件也提出来要允许农村宅基地出租经营、入股,以各种方式获得一定的这个收益。应该说政策上对此是鼓励的。但是,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够出租经营的宅基地的数量是有限的。除了四大类区域的宅基地之外,其他地区恐怕是沾不了这个政策的光。大门逐渐敞开,但是你不在院子里,所以对你也没有什么实际影响。

三、丰满的理想永远干不过冰冷的现实,我对农村宅基地改革略表失望。

希望总是美好的,但现实总是骨感和冰冷的。新版的农村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经出来。农地圈此前也预测过新版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步子会很小。果然应验。

以上农村宅基地的三个财产权,实际上落实到新版的土地管理法里面只有第三个,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出租经营获得租金等收入。而对于最关键的第一和第二个财产权利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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